聯合報在4/17報導嘉義市藝術家夫妻蘇冠印與陳明鈺二人,獲得嘉義市政府20萬元補助彩繪民生北路215巷,將小甜甜、北海小英雄、湯姆歷險記、無敵鐵金剛、科學小飛俠等卡通人物彩繪於牆上。涂市長參訪後大為讚賞,將借鏡活化其他巷弄,鼓勵抄襲風跟進,以便帶動社區藝術觀光。
美國、日本、法國等動漫大國,皆努力在政策上保護本國的動漫產業,然而我們的政府口頭上也說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,提升台灣的數位內容產業,動漫娛樂便是其中之一。然而今天嘉義市政府卻沒搞清楚「原創」的意涵,不僅毫無法律常識,用納稅人的錢去補助這樣侵犯著作權與商標權的社區彩繪計畫,地方媒體也跟著炒作報導。可想而知,一般大眾接下來將會一窩蜂湊熱鬧,前往這個「藝術亮點」朝聖打卡。這不但反映出我們的國民素養普遍低落,對地方文化的想像力薄弱,對藝術的美感停留在複製與拷貝,不知尊重原創,亦無授權概念。
兩位當事人還是台藝大畢業,口口聲聲說:「我們會堅持信念,讓山寨藝術與民眾生活結合,實踐把抄襲藝術家變居民,居民變成抄襲藝術家理想」。這二位真的稱得上是藝術家嗎?自己是學院出身,卻還犯下這樣的錯誤。試問:山寨的藝術要如何推展觀光?遠來的日本觀光客願意來嘉義看我們畫人家的作品嗎?社區彩繪藝術難道無法跟在地文化作結合?希望嘉義市政府可以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,不要再做出錯誤的示範,繼續誤導大眾。
蔡明璇(高大衛漫畫藝術策展人)
照片轉貼自聯合報20150417報導